宝安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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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人是管理者,又是设计者;是实践者,又是引导者;是探索者,也是创造者。可见他们工作之艰辛,付出的总难以用物质来回报。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宝安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宝安区学位申请录取规则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

根据片区内各学校计划数,按照类别及积分的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先根据共享学区片区内所有学校的招生计划总数,按照片区内所有学校就读资质审核合格学生的类别及积分圈定被录取的学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类别和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如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

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参与排队录取。

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类别和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注意: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不予递补。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学生,由学区教育办统筹,按照家长志愿及类别积分顺序协调到民办学校就读。未被所填志愿的民办学校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或回户籍地就读。

二、信息初核流程

信息初核(小一:5月25日—5月30日;初一:5月27日-6月1日)。

1.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模板下载网址: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宝安区学位申请基础分计算规则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八种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