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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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二)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22日—24日)。

需提交特殊房产情况材料的家庭(见附件4),须在5月22日—24日,到拟报读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信息。

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申请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等部门核实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四)反馈核查结果(7月3日)。

招生系统反馈插班生报名信息核查结果,请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五)复核申请(7月4日—31日)。

对本人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六)复核信息(8月1日—14日)。

公安、不动产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七)公示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名单(8月15日—21日)。

(八)安排拟录取学校(8月22日)。

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插班资格学生学位。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九)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8月27日—28日)。

由家长携小孩,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核对无误的,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二、珠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招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可申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1.具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区外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2.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仅限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不动产权证》)且房产所在的新学区与原学区距离过远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