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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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针对“关系保、人情保”等城乡低保不规范问题,我市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截至日前,累计清理清退城乡低保对象9032户21804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3841户11215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改尽改、应退尽退,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稳步发展,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果。

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是民政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我市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兰州市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发放“低保政策问答”宣传彩页万余份,在全市形成了“人人知情,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清理城乡低保的工作中,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下高楼、出深院,深入全市8个县区和兰州新区,不提前通知被督察县区,不要求县区、街镇、村社工作人员陪同,采取暗访的方式,随机入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促膝交谈,近距离了解低保家庭的具体困难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群众就低保和各项救助政策答疑解惑。

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村干部优亲厚友、拆户保等重点问题,市民政局制订了信访管理制度、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行了保障申请对象家庭成员构成、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民主测评综合加权评定保障对象的“3+1”测评方法,对全市36464户、100130人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申请审批。在城市清理规范中,针对“调查程序不规范、核对工作进展缓慢、听证程序尚不完善、公示范围不够广泛、存在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采取了规范申请调查程序、认真开展核对工作、严格申请听证制度、加强张榜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动态管理等手段,对全市39565户、82923名城市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申请审批。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6个县区作出了专项整改,在全市进行了督查通报。

为从根本上遏制“错保、漏保”现象发生,市民政局强化了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一方面,加强动态管理。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动态管理制度,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农村低保对象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对象2年和村低保对象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对象1年的有效期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规范操作程序。重点规范了申请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比对、评议听证、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张榜公示、资金发放等八个环节。建立了监管台账,进一步深入清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顿和纠正清查出的问题、规范完善低保办理程序,保证了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在此次全面清理整治工作中,市民政局与公安、房管、社保、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并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信访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切实巩固城乡低保清理规范成果。

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

近日,通江县兴隆乡召开“从严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周密安排部署了该乡低保清理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与会的90余名乡村两级干部要切实履职尽责,把握住三个关键,确保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一:为什么抓?认识上不去,工作难开展。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从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既是改进完善低保评审工作的客观需要,又是正风肃纪的继续和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

关键二:怎么抓?方法不对路,工作难见效。城乡低保工作要认真做到严把四关,方能见实效。该乡要求,要严把公开承诺关;严把规定程序关;严把备案公示关;严把低保资金发放关。

关键三:如何保障?态度不端正,效果难保证。乡村两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抓实抓细五个到位,做好专项整治保障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位;要宣传动员到位;要稳控措施到位;要协作配合到位;要督促督查到位。

乡镇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简报(3)

库伦旗结合“三推进一促进”活动,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严查“关系保”“人情保”“重复保”和“错保漏保”。

该旗组织人员分赴全旗186个嘎查村、9个社区,逐户逐人开展拉网式清查,并将调查结果详细登记造册、存档。同时,派出工作指导组对核查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咨询,对特殊情况进行科学界定,确保清查结果真实、合理。截至目前,已按照低保领取年限、家庭状况、家庭收入等评选标准,排查出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2252人,占低保总人数的13%,真正实现了应退尽退、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