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合同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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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联营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联营合同模板10篇

联营合同 篇1

一、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

二、联营组织

三、投资

1.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

2.各方出资额及出资比例:甲方______元,占___%;乙方_____元,占___%;丙方_____元,占___%;丁方_____元,占___%。

3.出资方式

4.出资期限

甲方分____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及具体数额为____;乙方分___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及具体数额为:_____;……。丙方分___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和具体数额为____;丁方分___次付清,每次出资日期和具体数额为____。

四、组织机构

1、董事会

董事会的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的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会的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的任免和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理(厂长)

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的任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的职责: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五、联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盈利总额:_______________

2.应扣除的各项开支:_______________

3.实际分配利润额:________________

4.分配比例:__________

5.各方应得的数额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丁方_______

七、联营期满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合同约定出资;

(2)中途退出联营;

(3)以各种方法妨碍联营;

…………。

2.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承担下列责任:

(1)继续履行合同;

(2)向其他各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

(3)赔偿给其它各方造成的损失。损失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方应当在明确责任后的___天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合同;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各方对仲裁机关的裁决书,必须自觉执行(或约定

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份,联营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分别送_____等单位各1份。

附件:

1._____部门的批准文件

2.各方代理人代理证书

3、各方出资财产清单

甲方 乙方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丙方 丁方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联营合同 篇2

类 别:A

合同编号:

客户编号: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联合经营甲方场地(地址 )专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经营地点及范围:

1、甲、乙双方联营场地在甲方 层,编号 ,建筑面积 ㎡(具体位置详见所附图纸所示)。经营甲方认可的乙方 系列(品牌)商品,经营范围包括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合同确定的位置和面积,乙方在经营中不得擅自改变或任意增加,否则,甲方有权按超出部分5000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直至清场。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给付甲方 贰 个月的营业额作为补偿,其金额以撤离前乙方营业额中最高月份的一个营业额为计算标准。

3、联营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联营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联营合同。否则,本合同自联营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联营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时,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无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2、

3、乙方月保底销售额为(大写) 元(¥ 元);

4、如果乙方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保底销售额时,乙方按月保底额的 %上缴甲方。

5、如果月销售额超过保底销售额,则超过部分按 %上缴甲方或按实际销售额的 %上缴甲方。

6、甲方代乙方收取营业款,包括增值税在内的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包括商品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责任、费用也由乙方承担。乙方自用的水、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费用最终由乙方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标准执行。

7、管理费(包括公用水电费、空调、卫生、保安、清洁费)按人民币 元/㎡/月计,共计人民币 元/月。该费用甲方有权根据管理扬名百货公司的运作成本变化而做出合理调整。调整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交纳的上述费用是建立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上。以上费用从乙方当月代收营业款中扣除。

8、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六个月达不到保底额,则乙方作自动解约处理。

9、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统一收银,若乙方销售人员自行收银,甲方有权按其所收金额10-100倍对乙方处罚,此款项从营业结算款中扣除。

10、销售款每半月结算一次,上半月截止日为当月15日,当月15日-20日为结帐日,下半月截止日为次月 1日-5日为结帐日(遇节假日顺延),如遇对帐发生错误,经双方确认后,在下月结帐时予以更正。甲方在结算乙方销售款时,扣除乙方当月应缴费用,若乙方销售款不足以抵扣当月费用,乙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现金形式补交,若超过期限未交费时,甲方将每天额外收取所欠金额的3%作为滞纳金,在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的十日内仍未交清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场地或专柜,甲方对其专柜的物品及商品享有留置权利,并以乙方专柜内的商品抵还欠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11、如属甲方装修,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装修费用,如属乙方装修,其装修方案(立面效果图、平面布置图等资料)需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且装修物品及其它费用不予退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2、甲方商场实行统一收银、统一价格管理、统一销售凭证、统一工服、统一上下班、统一服务形象、统一市场推广。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销售人员及经营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服从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四、商品管理:

1、商品零售价格由乙方确定。但所定售价不得高于在 市其他任何同类商场的零售价格,否则甲方有权按差额的10-100倍对乙方处罚。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主管部门,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私下议价,私下打折和场外交易,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2、甲方实行各种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参加并承担相应的促销费用。乙方经营中有关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品的张贴及使用应按照甲方商场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须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卫生、安全使用等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商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以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入甲方场地(柜台)的商品须完好无损,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执行。如果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对乙方进入场地假冒伪劣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将该商品交予政府职能部门处理,其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对顾客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遇顾客投诉,必须接受甲方裁决处理。

五、人员管理:

1、乙方自派营业员 人,须经甲方认可并在甲方有关部门办理入场手续,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执行甲方商场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且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如遇乙方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乙方自派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各种保险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相关税收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派人员与乙方发生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当乙方自派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该员工立即辞退。所有的涉案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4、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统一制作,但费用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自派人员工资委托甲方代为发放,计每人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 (¥ 元),每月从乙方营业款中扣除,当乙方违法、违规而被罚款时,甲方可以从代为发放的乙方自派人员工资中扣除违规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拒绝该员工继续在商场内工作。

六、经营管理:

1、乙方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照后,方可营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在内的一切国家税收。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无故停业。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自行停业半天以内(含半天),甲方有权处于1000元以上处罚,超过半天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的场地,所收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专柜结构用途,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营业场所安装任何设备、仪器和进行装修及改造。

5、甲方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权对商场布局及专柜的位置、面积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做相应的调整。

6、要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商场及专柜的实际销售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牌和类别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没收处理。

7、乙方有义务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制服、购物袋、物价纸等,甲方根据物价成本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顾客使用信用卡、银行卡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

1、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守法经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处罚。严重者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合同且无条件收回乙方经营场地。在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一切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任何费用不予退回。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和避免的意外事故影响(地震、水灾、火灾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将互不追究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4、甲方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公共照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于紧急情况,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公共设备损坏,甲方在无须通知乙方的情况下,便可进行抢修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履约期满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提前解除时,属于乙方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甲方,否则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6、补充协议:

(1)

(2)

7、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互相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 托代理人: 委 托 代理人:

电 话 / 传真: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日期: 年 月 日

联营合同 篇3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营双方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企业名称、地址、隶属、性质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企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第四条 联营公司是紧密型的有限责任经济实体,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按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联营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五条 联营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___业务。

第二章 投资

第六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1.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投资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a 现金:_________元;

b 厂房: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

c 机械设备: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_%;

d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_元;

e 专利权:_________元;

f 商标权:_________元;

g 技术成果:_______元;

3.乙方投资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以下列作为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条 联营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它负责统一核算盈亏,并向联营各方分配利润。

第八条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九条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条 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第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四条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联营合同 篇4

部门:  负责人: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5.1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盖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 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 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场地(柜台)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合同所约定的经营方式为按甲方统一部署、统一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在甲方统一管理下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由甲方提供场地、相关公共设施和能源的使用权,乙方提供商品及销售服务、经营人员、设备设施,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额收取相关场地(柜台)使用费用,乙方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第一章:经营方式及经营项目

一、乙方经营场地位于购物中心 层 号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位置如附件平面图所示。

二、乙方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 品牌, 商品。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如因乙方经营品种不齐影响销售业绩或专柜形象,经甲方要求乙方仍不补货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三、场地(柜台)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全部欠款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

五、乙方每月销售目标不低于:(单位:万元)

原: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修改后: 若乙方累计3个月达不到销售目标或累计三个月销售处于该品类的末三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经营的品牌项目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两个内仍达不到销售目标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面积或位置进行调整直至清退。

第二章:结算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从乙方专柜每月实际销售额中收取 %作为场地(柜台)使用费。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经营用品,如销售小票、价格牌、特价车、广告牌等,按乙方领用数量另行计算,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各种款项均可从乙方当月销售款中先行扣除或结款时以乙方现金或支票交纳。

二、甲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乙方销售货款,各付各税。如因税务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双方各自承担。结算时间:每月结算 次,每月 为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结算上一期的销售货款。

三、顾客使用信用卡消费产生的销售额,该手续费(按照当时银行标准收取)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每个结算期结算时在乙方销售额中扣除。

四、乙方经营场地内之自备设施需甲方维修时,其费用由乙方按甲方标准事先支付。

五、乙方须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水电周转金,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并已缴清一切应缴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水电周转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场地(柜台)配备独立水、电表,乙方租赁期间内所使用水电,按表计量实际使用量收取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按国家供水、供电标准执行,另乙方需分摊供电损耗费。乙方当月使用的水电费在下月第一期的销售货款中扣除。

六、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

第三章: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场的日常管理及正常经营的条件。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经营场地甲方均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因经营场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

2. 甲方负责保持商业中心之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良好及与其有关的维修保养,并办理相应保险。

3. 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乙方单独的宣传推广方案需报甲方审批。

4. 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5.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该商业中心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且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6. 甲方负责提供 KW电源负荷给乙方使用,保证整个商场正常用水用电(如属上级主管部门因需而停水、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代收工商、税费等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检查、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设备维护、检修和消防、环保工作。

10。 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理念、形象、模式和流程制定全体经营者均应遵守的制度、规范和流程,乙方应予遵守。但如所公布执行的规章制度等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1。下列事项非甲方及其雇员的过失或故意所致,甲方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商铺任何部分被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被损坏而造成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该商铺由于水、电和煤气供应上的故障、泄漏、爆炸及停止使用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商品及资信管理

(1)价格管理:乙方在第一章第二条规定范围内合法经营并接受甲方质量监督和物价管理,价格调整或打折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备案,经甲方营运负责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乙方经营的同一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一地区同一商品及专柜商品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之经营范围确保专柜货源充足,商品新颖,优先供应紧俏商品和新商品。

(2)新品管理:乙方增加新品种应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在经营中,甲方如因商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提出商品更换的意见,乙方须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专柜之间经营品种出现冲突或发生纠纷时,争议各方应接受甲方的协调或甲方主持的调解。

(3)质量管理:乙方商品的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若有违反,经国家技术监督、工商等政府部门查实,乙方除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外,甲方有权按该假冒伪劣商品零售总值的二倍至五倍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本合同及追究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引起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投诉、索赔、诉讼等事宜,乙方有责任解决争议,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商誉,乙方除承担因上述事宜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为此所遭受到的全部损失外,还应按引起争议商品价格的二倍至五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品牌管理:乙方不得经营本合同规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当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商铺进行清退,并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所有保证金,乙方不得表异议。

(5)乙方应保证所有在甲方销售的商品不会侵犯任何商标、专利、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并自行承担因上述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侵权行为所涉商品价值二倍至五倍的违约金。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企业和商品的以下证照、单据和证明文件,若因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失效或假冒,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国内企业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国外企业需提供中国政府的有效开业登记证明;

2、企业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表或年检证明;

乙方应提供的商品资信文件有:

1、商品的注册商标证及质量检验证、执行标准;

2、代理商需持有的有效代理资格证明或授权代理的协议;

3、进口产品需具备海关税单,商检证,卫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文件;

4、如乙方以自身名义经销,应以本合同项下联营场地为营业地注册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

(7)乙方应为存放在甲方场地内的商品自费办理保险。

2. 营业管理

(1)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交综合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导购人员管理服务费、中央空调费、公共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0元/平方米,即乙方每月应缴的综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

(2)乙方缴交综合服务费的方式为:在当月结算的第一期销售货款中扣除,如乙方销售货款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下一期结算货款中扣除或向甲方补足。逾期每天须支付月综合服务费金额2%的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两个月不补足应缴费用,则视乙方违约,合同即时终止,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支付的所有保证金,并立即收回店铺的经营权,乙方不得表异议。如综合服务费日后因物价的原因调整,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将有权视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乙方委派专柜导购人员 名,所派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备案,经甲方培训后方可上岗。乙方保证所派导购人员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按《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依法履行用工手续,按时支付导购人员工资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专柜导购人员引起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与所派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提交一份原件供甲方备查。甲方有权协助政府劳动部门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减乙方拖欠所属导购人员的劳动报酬等费用,不另行书面催告,乙方对此需予以承认。专柜导购人员营业时须穿甲方统一员工制服,配戴甲方统一工牌,并办理甲方工牌方得进出甲方商场,非专柜营业员不得参与现场销售活动;乙方所派人员离职时需先交还工牌。

(4)除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外,乙方必须每天(包括节假日)上午9:00时至晚上22:00时在商铺内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严重违规的导购人员,因乙方导购人员给甲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任何人员如有损坏甲方财物、装潢、设备等行为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导购人员在没有得到甲方批准而在商场营业时间内擅自空岗,无法营业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

(5)乙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募本商场内其他经营者派驻的导购人员,影响各方关系。乙方如有违反,按每人每次人民币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按乙方派驻人数一次性收取如下费用:

员工工作证工本费人民币5元/人,工作证押金人民币20元/人(可退),上述费用由乙方入场前一次性缴纳,押金凭收据按商场规定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后退还。如有遗失,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缴纳补办费,每个100元。如乙方的离职人员离职时不交回员工证,押金不能退还,乙方不得有异议。

(7)除甲乙双方议定外,乙方不得于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或进行装修调整,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8)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须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促销方式、促销广告、宣传品的使用须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同类商品在同一地区其他商场或专卖店促销时,须在甲方场地同时进行。甲方组织的整体促销活动,乙方要配合参加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承担的折扣率双方另行协商。

(9)乙方应接受甲方发行之顾客贵宾卡,并承担折让部分。

(10)乙方销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银,严禁乙方人员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若有违反,乙方应按其所收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款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应予以补足。以上情况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两次以上,则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负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且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所引发之纠纷概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的财物对外担保。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具体操作为:乙方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将写有收款金额的小票给消费者到甲方统一设置的收银台交款,甲方将已收款的凭证交给消费者到乙方换取发票,乙方必须将甲方的已收款凭证交回给甲方以核算乙方的销售款)。

(12)商场中央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依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规定,加时空调费、服务费另计。

(13)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以转租、转包或转让等形式擅自转给他人使用。

(14)乙方只能在经营场地内经营,若擅自扩大营业面积,应按超出面积每月人民币50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装修及相关管理

(1)甲方初定将于 年 月 日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最终准确的通知乙方进场(交铺)时间,以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内所示时间为准,《进场通知书》以挂号信的形式送达。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书》后3天内应到甲方处办理进场手续,领取有关的装修资料。逾期未办,甲方将按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2)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综合管理费装修期供乙方进行对该商铺的自费装修,装修期限则按照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元作违约金。

(3)乙方必须于甲方所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所规定的装修期限内完成该商铺的装修,在装修期满的次日视为乙方的开业日,乙方必须在开业日前开业经营。逾期未能开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及一切所交费用。如因甲方工程及场地验收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办理开业所需的证件,而影响乙方开业,则按顺延开业日期处理。

(4)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延迟交铺,则租期按实际交付的时间顺延。

(5)为协调商场整体布局,乙方任何涉及专柜装修及增加陈列道具的行为都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得进行装修及摆设。专柜内发布的广告牌、水牌、座牌等规格、摆放位置应遵守甲方陈列规范或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6)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自行装修柜位时,乙方除自行承担费用外,并应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安装电器、消防等专项设备。柜位及专项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规范。如乙方有违反行为,乙方同意承担有关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电器、消防专项设备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不合格,甲方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到期乙方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

(7)合同履行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专柜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不得拆除、移动。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自行撤柜,专柜有关的装修和相关陈列道具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装修及道具提出补偿或赔偿。

(8)甲方提供基础照明,如乙方需增加专柜的照明和另设用电设备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装部分所耗电费及电费分摊由乙方支付。

(9)如乙方违反甲方装修及相关管理的规定,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如乙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仍不做出整改,则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销售额中扣收该违约金,乙方对此不得表异议。

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

1.所有甲方提供之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及图象均属于甲方之财产,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双方的交易条件及相关的业务文件及资料,或在与第三者的业务中使用。

2.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乙方须履行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件和由乙方占有或处于乙方控制之中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的义务,乙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实施任何处罚及索赔行动。

3.如乙方违反以上条款,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此行为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第四章:合同的解除及延续

一、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一项情形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合同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无须向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的任何责任。该合同解除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1.擅自将承包场地作抵押、担保、转租、转包、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经营的;

2.拖欠应缴款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

3.擅自更换或改变甲方认可之专柜设施或装修或经营范围;

4.擅自停止营业八小时以上(含八小时);

5.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而不改正的;

6.经营过程中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行为;

7.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或清盘;

8.被申请执行时或被申请先予执行时或被申请财产保全或人民法院对其作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三日内撤出经营场地,逾期其场内物品视为乙方弃权处理。

二、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1.依法申请破产时;

2.解散清盘时;

3.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乙方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撤柜手续。

三、甲乙双方除以本章第一、二点的原因解除本合同外: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提前撤柜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撤场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乙方所售商品质量保证金,若没有明确约定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视乙方经营情况将乙方部分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下。在乙方撤场次日起三个月后,若无乙方所售商品引起质量投诉发生修理或赔偿费用,则无息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场地内属其所有的货物、柜台及设施全部按甲方指定通道撤出,但不得破坏场地原有固定资产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撤场时,不能拆除附在天花、地面、墙身、柱等建筑物的装修和柜台。如须拆除或恢复原状,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因乙方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的权利。

六、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建筑物致使商场不能继续经营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于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撤走属其所有的全部物品,逾期视为其放弃处理。

七、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解除之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柜时间或将商品存放于甲方仓库,否则甲方对货柜等占用营业场地的将按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500元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占用仓库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0元收取压仓费。

八、合同到期前五日内乙方不续约的;或乙方不及时办理撤柜手续的;或因商品滞销需要撤柜但乙方不及时撤柜的;或乙方已撤柜但对欠款不交纳的,甲方除依照本章第七条收取占场或占仓库费用外,如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逾期达20天仍未撤走的,甲方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以弥补甲方损失,如商品变卖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向乙方追偿。

九、在经营中,乙方所发生之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一切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和商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作抵押、担保、转让、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商场的各项有关专柜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罚。

十、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如同意续约,不论是维持本合同条件还是变更合同,均需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章:其他

一、甲乙双方之间联系的通知或者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正文第一页所示地址通过当场、邮递的传递方式发送,任何一方更改通迅地址、通信方式的要提前七日通知对方,否则以本条约定的地址视为双方唯一的联系方式。甲方致乙方的通知或信件,除按以上方式送达外,可直接传递至乙方在甲方商场所设之专柜,由乙方专柜人员签收后,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甲方制定的有关商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营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营双方

甲方全称: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

法人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兴建的联营企业名为_________。

第三条 联营公司地址位于:_________。

第四条 联营公司是紧密型的有限责任经济实体,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

联营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五条 联营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业务。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六条 联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烟、酒、食品、饮料、日用百货,自动售货机经销。

第三章 投 资

第七条 联营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出资额比例及出资方式。

甲方以_________投资,具体投资总额视当地情况而定,折价_________元,投入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乙方以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等投入,作价_________,占总投资额的_________%。

第九条 联营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它负责统一核算盈亏,并向联营各方分配利润。

第十条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十一条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二条 联营各方董事会成员由各方委派,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协商推选组成,董事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董事会是联营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规定。

第五章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第十四条 联营公司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联营公司运营后,各方如自愿增加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后,重新计算投资比例。

第十五条 在分配利润前,联营公司提取各项基金的项目和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条 联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两个月内,由董事会决定分配方案后,向各方分配利润款项。

第十七条 联营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投资额为限,按投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章 联营各方分工、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按时投入机器设备。

2.委派联营公司人员。

乙方负责:

1.负责办理用地、用电等审批手续。

2.负责办理各方联营公司人员在筹建期间食宿,工作条件。

3.负责办理各项报批、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申请减免税及各方联营人员长住、暂住证。

4.负责为本公司的业务洽谈_________。

5.负责办理政府各项批件、批复、自动售货机选址、定点、前期挖道、铺设电缆。

联营合同 篇7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联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________

第六条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八条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第九条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纳税后,由联营各方在其所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联营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____%。

第十一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集体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事会。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天,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________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

部门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各方履约情况。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或鉴证机关:________(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营合同 篇8

部门: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含税)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________%(如乙方实际营业额达不到5.1约定的营业额指标,则按盖指标提取),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男装_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_元人民币/套)、冬装(男装_____元人民币/套,女装______人民币/套)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______元/人/月)和奖金(月销售额的____%/人/月),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平方米场地作为与乙方联营使用展位,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品牌。

第二条 联营期限

联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联营基本费用的交纳方式

展位使用费、管理费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以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共计合同期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付________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期满一年后,依《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乙方所售产品若无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予以退还。

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照明电费用。乙方自用电按分电表计量数交纳实际使用费用。

3.乙方须在当月____日前到甲方财务部门交纳下月场地使用费、商场管理费、上月电费等。每推迟一天,甲方按本合同期内未缴费用的0.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乙方次月____日前仍未缴纳所欠费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货物,收回欠款和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规范、安全、便利的经营场所。

2.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联营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营、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以及文明经商、售后服务状况进行全面指导,乙方应服从管理。出现问题,甲方有权采取停业、罚款等有效措施直至终止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有关顾客投诉后,需在当天内答复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按顾客投诉实际情况根据《山东省家具三包规定》、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先行赔偿顾客;合同期内甲方接到两起及以上顾客对乙方的投诉,甲方有权不再续签合同)

3.甲方对乙方导购人员有监督管理权,对违犯规章制度或被客户投诉者,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对行为后果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调换或辞退。

4.甲方协助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各种资料。

5.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出的货品进行电话跟踪服务,并向乙方反馈信息。

(二)乙方

1.乙方在联营期间,有责任、有义务自觉遵守双方签订的《联营管理制度》中的全部内容。

2.乙方不得制造并销售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需严格按照家居广场的统一规划进行布展,体现展品特色和展品文化。

3.为完善经营,提高商品竞争力,商场提倡厂家进行装修,装修设计方案不能影响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并须报甲方备案,照明电路及负荷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自有财产(装修除外)由甲方统一进行保险。

5.在联营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写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收回.转让此场地。甲方按合同期内剩余费用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且乙方需退还甲方在营业期间所给予的各种优惠费用。乙方未在终止合同日前撤出场地,甲方有权清场并无需承担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联营合同 篇10

联营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

1.联营合同的订立

订立联营合同,一般是由一个或者几个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发起人,向自己物色的联营对象提出签约倡议,经过各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如果意思表示一致,即可签订联营协议。订立联营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在订立联营合同时,各方当事人要注意扬长避短,根据自己在技术、资金、设备、资源以及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或劣势情况,在目的地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考查了解,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联营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应有利于充分挖掘企业潜力,做到投资少、见效快、产品质量好、数量多以及技术进步快。实践中,应提倡以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的横向经济联合。 (2)根据情况采取联营形式。联营不受地区、部门、行业界线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可以是发展原材料生产与加工企业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民用与军工企业的联合或者是工、农、商、贸企业之间的联合,以及是铁路、公路、水运、民航企业之间的联营等等。以上这些联合,既可以是专业化协作,也可以是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和商品购销等方面的联合。此外,联营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松散型的联营,也可以是合伙型联营或者是法人型联营。总之,订立联营合同应当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对于采取哪种形式均应由参加联营的各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不要硬套某种模式。

(3)合同的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联营合同当属无效,这是依据联营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决定的。通常情况下,联营合

同涉及的主体往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合同内容又比一般合同复杂,而且联营合同的履行期限长,具有多次履行的特点,不可能即时清结。因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联营合同,把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

(4)办理必要的批准手续。根据有关联营的法律规定,订立法人型联营合同,在联营各方达成协议后,要报请各自所在地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注册,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营企业才可以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订立合伙型联营合同,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企业登记,发给其《营业执照》,这是合伙型联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对于松散型经营虽然不需办理批准登记手续,但对于重大的或期限较长的联营协议,应当采取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如申请办理公证或由他方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担保,以保证合同的真实、合法性,但公证和担保除作为合同有效条件外,不属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联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联营实践,联营合同的内容应由联营各方依照不同的联营形式以及联营目的,共同协商确定。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参与联营的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住址等。

(2)联合经营的目标、目的。即针对联营组织在其生产经营中的各方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以及所追求的经济目的等所作的概括性说明。 (3)联营企业的名称、所有制性质、地址,生产经营范围以及隶属关系等。

(4)联营的形式。即指属于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或者是松散型的联营。

(5)联营组织的资产来源。即指各方投资总额、各方出资比例、资金到位时间、支付方式等。如果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等作为联营投资,应写明折价或者估价后的具体金额。如果当事人是以注册商标、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作为投资的,除应进行折价外,还应注明文件批号或提供证明文件的副本。

(6)联营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立董事会的,应明确产生董事长的方式,以及厂长、经理的聘任方法及期限等。

(7)联营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等管理措施。这是指对原材料的购销以及成品的生产销售上,如何进行分工负责。

(8)产品质量的检验,监督办法。

(9)联营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这是指财务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和机构设置等。

(10)职工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包括联营各方派出人员及由联营组织聘任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规定。

(11)利润分配及亏损和风险承担。利润分配指联营组织税后利润分配比例及风险、亏损承担的比例。应当明确是按投资比例计算还是按约定的比例计算。

(12)联营期限及加入、退出联营组织的条件和程序。

(13)联营合同终止后的财产清算程序。

(14)违约责任。应当注明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5)争议的解决方式。

(16)其他条款。如由哪一方当事人办理联营组织的登记工作,合同是否需要鉴证或公证,是否提供担保,以及当事人其他特殊要求等。 总之,联营各方应当依据联营合同的各项原则订立联营合同,合同内容应当详尽、具体、明确,以利于合同的切实履行。

(三)联营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1.联营合同的履行

联营合同的履行,是指联营各方当事人对联营的章程、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经济目的,这是产生联营合同的基础。正因如此,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必然具有共同性质,在法人型联营和合伙型联营中,具体表现在各方当事人进行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这四个方面的联营行为。 (1)联营各方应承担共同出资的义务。共同出资是联营各方的主要义务,也是履行联营合同的首要条件。共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①联营各方的投资金额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时间按时到位,包括以经过作价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设备、技术和专利等的投资,均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给联合组织。

②出资必须合法。这是指哪些资金、物资可以作为资本向联营投资,哪些不允许作为资本向联营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形式进行投资的,资金来源应当属于企业结余的企业资金、企业利润留成资金、企业税后留用资金、土地使用费及征用土地补偿费、地方财政掌握的机动财力以及其他国家允许作为投资的资金,这些都属于合法投资。凡是属于应当上缴国库的财政收入,如应当上交的利税、企业折旧、能源交通建设基金以及国家专项拨款和国家规定不得用于联营投资的资金,不提投资否则即属于不合法投资;凡属联营各方以原有的厂房、场地、机械设备以及多余的物资、原材料等固定资产作价后进行投资,经投资方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如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报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属合法投资。此外,联营各方以商标权、专利权以及技术秘密等无形财产作价投资的,亦属合法投资。

(2)联营各方应承担共同经营的义务。共同经营是指联营各方协调一致的经营活动,而不是以行政管理为目的的联合。因此,共同经营是联营合同的主要内容,它既是联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各方当事人的一项主要的义务。共同经营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联营各方应对联营体的经营事务共同协商确定。②联营各方都必须对联营体开展的各项业务负责。

(3)联营各方应共享权益。共享权益是指联营各方对联营体经营过程中所获利润,均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投资比例分取,任何一方不得侵占或私吞他方应得利益。

(4)联营各方应共担风险。共担风险是指联营各方在联营体经营亏损或资不抵债而破产时,其亏损和对外债务应由联营各方按合同约定比例或按各方投资比例承担亏损,偿还联营体对外债务。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只分享联营利润,而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实践中,在联营合同中订有保底条款的,应当确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