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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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精选9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读其他一些书时,有时看一会儿会玩会手机吃点东西换一下脑子休息会儿,读这个,看了这段就迫不及待接着往下看的劲儿,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

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狗,因那时的淘金热,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之后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最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不惜性命地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桑顿死了,这给它留下了无限的惆怅,这多少有点像饥饿,但是饥饿能用食物来填补,可是惆怅却使它疼痛了又疼痛。”桑顿是巴克爱的人,不同于对之前遇到的一些人一些狗的喜欢,是爱。作者让我们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透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透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纵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

故事里,狗也有不一样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爱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职责,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野性,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用心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本书教给我们的精神,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有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残酷世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我们要变的更强!

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能够让一条礼貌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能够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或许是一种灵魂的归属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选了一个很新颖的题材: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幻想的狗,而是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有十足的王室气派,但是,他被人偷走了,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帝王蒙尘第一次遭到不礼貌待遇是一根绳子,直把他绞得昏死过去,放到车上运走了,但那不过才开始,他真正的教训是从一个穿绒线衫的人那儿得到的。

接受了入门课,他明白了弱肉强食的规律,心里潜在的原始的狡猾天性被唤醒了。他明白了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虽然未必能跟他和解,却不能不服从。

从此巴克开始了适应环境的奋斗。如果说大棒教会了他入门课的话,同胞狗群就教给了他更残酷的正文。他看见了鬈毛的惨死,只因为向斯匹茨表示友好,却无辜被咬伤,摔倒在地,转瞬之间便给等立在旁边的一圈狗吃掉了,而同样的命运也等待着巴克和每一只狗。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他发现自己的食物被人偷吃抢吃,自己便也偷了起来。这变化表明了巴克的适应能力在增强,也标志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是一种虚荣,对残酷的生存竞争如是一种障碍。在南方的国土上,在爱与友谊的法则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情感是不错的,但在北方的国土上,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律之下,谁若把那类东西当回事便是傻瓜,只要他仍然遵守那类法则他准倒霉。

巴克不喜欢偷,但他是非偷不可;他不明抢,而是要狡猾,暗偷,那是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尊重。他从经验里学习,那早已消失的本能复活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和祖先记录在遗传里的古老技巧。同时,他原始的野性、对蛮荒生活的依恋也复活了,他甚至坐在旷野里对着月光发出悠悠的嚎叫。最后,他在心爱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之后回到了丛林,跟狼成了一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带讽刺意义的是,造成了这蜕化的居然是文明人。

小说还讲述了一连串的狗的故事。就以雪原邮队的九条狗而言,每条都有自己的性格。斯匹茨,来自挪威的鬈毛就是因为向他讨好,被撕掉了脸皮。比利和乔是一母所生,性格之不同就如白天和黑夜。一个软弱,受到挑战总息事宁人地摇尾巴;一个却顽强,无论斯匹茨怎样威胁,总是激烈的反抗,不给他任何便宜。比利脆弱,经受不起雪原上风餐露宿的长期奔跑,疯了,被杀掉。两员老将大卫和索莱克斯平时懒洋洋,万事不关心,到了雪撬轭下立即精神焕发,表现了狗界的风范:调教部属,奖勤罚懒,从不滥施淫威,像人一样有分寸。索莱克斯更透着清高,淡于名利,只求做好分内的工作,在雪原上跑个痛快,别的一概不计较。巴克斗死斯匹茨后,索莱克斯升任排头狗,巴克不答应,索莱克斯却不计较,显得大度而谦和,把荣誉拱手让给了巴克,毫无怨言。大卫则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已经病到无可奈何,仍然挣扎到狗轭下,直到倒在地上。那情节真是英雄末路,很透着苍凉悲壮。

当然,主角是巴克,小说中最有趣的当然还是他和阴险的斯匹茨的故事。自从巴克的獸性被诱发以后,跟斯匹茨之间的斗争就势在不免。斯匹茨一次次挑战,巴克一次次退让,当巴克忍无可忍之际,便反客为主,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袭击,经过决斗,终于斗倒了斯匹茨,让他被虎视眈眈围成一圈的看客们吃掉。然后出现了巴克夺排头狗的职位的那场不说话光表演的'闹剧,令人忍俊不禁。

巴克终于争霸成功,成为雪撬队的排头狗。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膂力与顽强获得的,但是,那只意味着在雪原上的无穷无尽的奔跑,直跑得九死一生,濒于死亡。这以后才侥幸落到他的新主人索恩顿手里。他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狗对人的爱,炽烈燃烧的爱,那是崇拜,那是狂热,是只有约翰·索思顿才能够燃起的。接下来是巴克登峰造极的几次活动。急流救主,赌博急胜和回到蛮荒之后的惊人之举:一匹狗对一群高大的麇鹿的战斗。然后,这位在加利福尼亚庄园里自封的国王变成了荒原里的狼群领袖。

《野性的呼唤》的木棒政策是成功的,因为他的对象是狗。大棒的打击和环境的变化唤醒了巴克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终于回到蛮荒的原野,成了狼的伙伴。作者以一只狗的经历表明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但却在影射人类生存的世界,高举着野性回归的大旗,读来回味不已。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3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

布克原来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他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她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他这种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他具有了贵族的气质。他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的把整个庄园都放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布克在法官家时,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他们一块游泳,或出去打猎;有时以白马王子的身份陪伴着法官的女儿散步;有时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在布克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人们向往之地,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借此机会把布克带走了,从此他离开了自己安静富贵的生活。

布克在红色衬衫男人那儿第一次尝到棒子的滋味,他明白面对拿着棒子的人,他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忘记,也不敢忘记。终于他重新有了主人巴罗特和法兰夏,有了新的朋友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史皮兹,气质忧郁,乖僻,喜欢独来独往的德夫。当他亲眼见到和他一路的朋友柯利被爱斯基摩犬撕咬直至剩下一堆碎片,他领悟到了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当柯利的死亡还笼罩着不布克时,另一个重大的打击又降临了。他被像马一样赶去干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明白现在还不是反抗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去学习,了解现在的工作,生活,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后来法兰夏又带来两条狗,一个叫比利,另一个叫乔依。比利温柔善良,乔依乖离又暴躁,再后来,又加入一条叫索洛克司的狗,他身体瘦长,面容憔悴,脸上布满战斗的伤痕,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他很冷酷很无情。

渐渐的,布克内心涌泄出一种原始野兽的统治欲望,以布克孤傲的性格,使他不甘心在奸诈无理的史皮兹的领导之下。终于,一场恶战爆发了,起因是史皮兹占领了布克的窝。一群饿昏的爱斯基摩犬突然来袭,混乱的场面连法兰夏和巴罗特都控制不了,布克也加入到战争中,曾经亲眼见到柯利死亡的布克尽管身上有多处伤痕,仍旧奋战不止,史皮兹也乘机偷袭布克,狗队就这样被冲散了,知道黎明才被全部找回,这段时间是他们度过的最艰险的日子,他们个个遍体鳞伤,还要度过一条宽达三十公里的河,河水的许多地方还未结冰,这给他们的行程增加了更大的困难,他们未到达道生就出现了混乱,一场生死搏斗,布克VS史皮兹,战胜了史皮兹的布克取代他当上了这支队伍的首领。

不久,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法兰夏被降职了,他们沦为给淘金者送信函的人,信函很多,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的跑才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为了不耽误行程,又加入了两个同伴迪克和库纳。在新首领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是一场持久战,这些拖雪橇的狗,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又得不到休息,一个个变得脾气时分暴戾,乖僻,德夫倒下了,他是被累死的,布克也从一百五十斤降到一百斤。终于他们有了三天的喘息机会,布克也没想到他们已经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第四天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已经被淘汰了。

那两个美国人就是布克的新主人,一个查里斯,一个哈尔。还有一个叫梅塞思的女人,她是哈尔的姐姐,查里斯的太太。他们三个人都不懂驾驭狗的技术,套上绳索都要好久,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疼惜布克,他们让狗队去拉很重的东西,却不给他们很好的休息,先后有很多狗都因为受不了离开了。要过那条三十多公里的河时,布克深知冰已经化了,不可能顺利通过,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责打他,他就是趴在地上死活不走,就在他们打他时,桑顿不忍心,把他救了下来,桑顿因为脚受伤了,他的朋友们为他修建了一个木屋,让他养伤。天气一点一点转暖,他的脚也一点一点复原,他心疼布克,于是救下了他,从此,布克跟他的新主人开始新的生活。

桑顿原来就有两条狗,他们都很友好的对待布克,桑顿对布克像孩子一样,布克也在桑顿那儿体味到了爱,这是他在法官家,在以前的旅途中未体会到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克的伤一天天好起来。布克怕桑顿离开他,从他来到北方后,他的主人换过一个又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让布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他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口走向道生。很快到了道生。那年秋天,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驾着条独木窄船,准备越过一处很艰险湍急的河流,突然船陷入激流中,桑顿掉入水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布克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去,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追上桑顿,但河流很湍急,他们很快又被冲散了,布克被拍到岸边,虽然他已经精疲力竭,但他还是又跳入河中,在桑顿两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两个终于被就上了案。

在道生的那年冬天,桑顿和别人说布克能拉动一千磅的东西,布克凭着对桑顿伟大的爱,他终于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走了一百码,帮桑顿赚了一笔,并还清了债务。桑顿有了钱之后,抵挡不住传说的诱惑,决定东东部探个究竟。一年春夏秋冬他们走过了无数不知名的河流,又是一年的春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河床中有金子,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了下来,每天淘金。布克也每天无所事事,终于有一天,布克遇到一匹野狼,他们变成了好朋友,布克和野狼走了好远,突然想到桑顿,他头也不回地往回赶,任凭野狼怎样劝说,在他心里,桑顿仍是他的全部,虽然他很渴望和野狼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桑顿。

日子又过了许久,布克又出去寻找野狼,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在外面两天一夜,他心里觉得恐慌,当他回去时,悲剧还是发生了,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被杀死了,两个伙伴也很痛苦的死了。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布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他也气愤到极点,他的凶猛,残忍,对付了一群印第安人,战胜了高级的动物——人类。

布克心里没有牵挂了,他跟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去到了狼群中,但他每年仍会回来看望桑顿,在原来那个地方发出低鸣。

从此他带领狼群奔行于山野之间。

人只有经历苦难才会成长,只有面对困难,才会勇进,只有收到威胁,才会发现潜能,才会坚强。所以说,困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在困境中,我们才会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

主人公巴克是米勒先生的狗,住在圣克拉拉谷地的一座大宅子里。1896年,人们在北极发现金矿,需要壮狗拉金子到城镇。曼努埃尔是米勒先生的员工,他很爱钱。有一天,他为了钱,竟偷偷地将巴克卖给了一个人,但是,巴克不喜欢这个人,总想逃走,最后还是被送到代耶海岸去拉金子了。到了代耶海岸,巴克就亲眼目睹另一只狗科莉,因无法适应,被其他狗活活咬死。从那以后,巴克就努力学习拉雪橇,尽力的去适应这里的环境,但主人对他一直不友善。有一天,巴克因一直领班狗占据了它的窝而打了起来,正当这时,出现一群野狗来抢夺它们的食物,还咬伤了它们。又过了几天,一只母狗桃莉突然疯了,还不断地攻击巴克,幸好得到了主人的解救。天气越来越暖和,他们的旅途也越来越危险,巴克它们险些掉进冰层而丧命。后来巴克和其他狗的斗争更加利害了,它们为了捕捉一只小兔子,巴克竟和领班狗打了起来,经过一番恶战。巴克终于打败了领班狗,之后,它认为自己可以当领班狗了,但主人却不让它当,经过一番折腾,主人终于让了步,它们的工作因此进行的更将顺利。到了斯加圭镇,主人把不得不把巴克它们卖给了一个邮差,就这样巴克它们有了新工作——拉邮件车。有一次,戴夫得了很重的病,但还是要坚持拉车,最后,倒在雪地上奄奄一息,主人为了解除它的痛苦,于是一枪结束了它的生命。后来,两个美国人把巴克和它的同伴们买走了,就这样,它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拉特别重的货物。由于疲劳和饥饿狗不断的死去。快到初春的时候,冰层已经很薄了,他们经过桑顿的营地。桑顿警告他们在冰层上走很危险,但这两个美国人还是要从冰层上走,这是巴克已经疲惫不堪了,两个美国人就殴打它,桑顿看不下去,就出手救了巴克,然后,两个美国人就从冰层上走了,不久,它们便掉进冰层里,消失了。从桑顿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爱,便和桑顿成了朋友。有一次,桑顿与人打赌,说巴克可以将一千磅的雪橇拉动一百码,结果,巴克为桑顿赢了一千六百美元。此后,桑顿便带着巴克和他的朋友,去东部寻找金矿。他们定居后,巴克每天都去捕猎,渐渐有了野性。有一次,巴克去捕猎,出去好几天,回来后发现桑顿和大家都被伊哈特人杀害了,还在他们的营帐废墟旁跳舞,巴克愤怒急了,跳到他们的首领身上,把他的喉咙撕开了一条大口子,然后又去咬其他伊哈特人,直到把所有的伊哈特人都咬死了。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池塘边发愣,就是在营地里游荡。夜幕低垂,狼群来了,巴克把狼群打得溃不成军,这是,一只狼带着善意走过来巴克认出了这就是和它一起奔跑在荒野的兄弟,让后一只老狼走了过来,巴克就和狼群一起跑进了森林。

巴克为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于是在恶劣的环境中懂得了狡猾与欺诈,从一条被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经历,它的智慧和它的勇气都是我佩服。从而,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学会适应,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

在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野性的呼唤》的书,里面讲了有许多狼和几个猎人的故事。

讲了猎人先进入北极圈,先找到了洒店住下,然后组成1个小分队,猎捕兔子,把熊皮卖钱,他们在冰上钓鱼和虾吃,天天过着快乐的日子。但有一天,他们的酒店着了大火,当时只有一人勇敢拿水把火给灭了,大家一起走到热带地区,找野果吃,喝干净的河水,里面大家一起用木头做了三间小木房,十分大,5个人一间,有一次一条船在水上,他们3个3个地运,都到另一个水岛上去了,那里空气好,食物多,水很清澈,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岛上,找来一些淡水、水果,然后就到北极圈,最后做了2辆木头车子,就回到大自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保护动物,不要浪费食物和水,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有限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9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