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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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集中展示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好人之城”建设,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惠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惠文明委[2015]16号)有关要求,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惠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了扩大征集覆盖面,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候选人。

惠州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征集启事

被推选参与惠州道德模范候选人,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赢得群众较高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较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高度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称赞。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推荐。推荐时应按要求详细填写 《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同时提供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各一式4份,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并报送材料及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谭芸、郑志恒;

联系电话:2892090;传真:2892061

;邮箱:;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行政中心一号楼二楼市文明办督查科)。

详情请登录惠州文明网()查阅。

惠州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