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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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锦集8篇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1

四年来,我上过无数节体育课,可只有一堂体育课让我记忆忧新。

那是在四年级上半学期上的一堂体育课……那堂课的内容是我从来没有接触的项目——抱球。

这一天,体育老师待我们排好队后说:“抱球和接力棒十分相似,同是一种集体活动。因此团结是必要的,但这个项目比接力棒还要难点,因为要抱3个球,而不是一个棒子。千万要注意中途尽量不要掉球,传的时候节省时间!”接着,老师把我们分成两组,因为女生少,所以把两位男生派到我队来。

一声枪响后,比赛开始了,男生由于跑得快,因此占了上风。我们女生也不甘示弱,我们开始并没有非常注视速度,而是主要保护球不要掉下去,在这个前提下再提高速度。男生由于太过得意,掉球了“哈,哈。”男生们一个个滑稽的动作引的我们女生笑的人仰马翻。当他们这样来回拣球,在加速跑,已经速度慢了下来。我们所有的女生都在为赛场的同伴高喊:“加油”。可男生们却不以为然,似乎已胜券在握。但事实并非如此,几乎每个男生都要掉一次球。当我们女生完成任务时,他们好几个男生还在起跑线上呢!

“我说过注意不要掉球……”体育老师训斥着男生。我们以胜利者的姿态看者这帮刚刚洋洋得意的男生,此时的他们象斗败的公鸡一个个头耷拉在那里听老师的教导。哈哈……记得,比赛前他们还骄傲地对我们说,他们是冠军,赢定我们呢!真是“骄兵必败”。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2

说到水果,有金黄的雪梨、紫色的葡萄、橘黄色的香瓜……但是所有的水果,我最喜欢吃的就是苹果。

苹果含有维生素A、C、E,以及蛋白质脂肪、柠檬酸等。还有补心润肺,生津解毒,益气养胃的功效。

我喜爱苹果喜欢到每天都要吃一个,它的口感酸酸的,甜甜的,十分好吃。它的外形像一个大鸡蛋,怎么看都好吃。

还记得有一次,在我更小的时候,我非常不喜欢吃苹果,一吃苹果就嚎啕大哭。

在这个时候,妈妈想到了一个好法子。有一天,妈妈从外面回来,我立马迎到了妈妈的怀里,问妈妈:“妈妈,妈妈,今天给我带了什么东西啊?”我脑子里不禁地转了起来。妈妈连忙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我马上抱怨道:“明知道我不喜欢吃苹果,还给我买。”妈妈说:“你待会就知道苹果的美味了。”

突然,一股浓郁的味道向我袭来,原来是妈妈在上面涂了一层蜂蜜,我立马抓过苹果,连忙拿起来,一口气吃得精光。

你这下可知道苹果的美味和好处了吧。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3

我喜欢许多小动物,有:小猫、小白兔。但我最喜欢的是小狗。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叫“球球”。它全身都是雪白色的,头不大也不小,耳朵小小的,眼睛也很小,眼珠是黑色的,像个黑宝石,鼻子小小的,黑黑的,嘴巴更小,尾巴短短的,四肢让人看不到了。“球球”全身都很小,你别看它这么小,但它的作用很多,当你伤心时,它会安慰你。

“球球”很喜欢吃骨头,而且吃得很快,有一次中午,我拿了一根骨头放在它的碗里,它很快就吃完了。“球球”睡觉很喜欢躺在别人身上,一睡就是好长时间,它在睡觉时,喜欢别人用手摸它。说它顽皮,的确是的,经常把家弄得一塌糊涂。

有一次,我带它出去散步,它高兴极了,因为它最喜欢在外面玩了,它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散步,像个顽皮的孩子。看见其他的狗,就叫。

这就是我家的那只狗“球球”。它是我的好朋友,高兴时,跟它分享,伤心时,它来安慰我,考试不好,它会对我叫,好像在说:“主人,别灰心,下次再努力。”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4

我从小到现在看过了许多书,有很多喜欢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爸爸送我当生日礼物的《十万个为什么》了,我很爱惜它,因为它不仅能告诉我许多的知识;这本书也是爸爸的一片心意,看到这本书,就像看到了爸爸。

这本书买来的时候,它的封面是蓝色的,上面有一个小孩开着飞机在天空飞行。掀开书,是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图片。里面还能教我们很多有趣的科学实验和好玩的手工制作。

这本书虽然不像漫画书那样好看,但是里面有许多的知识问答。你越看越想看,就像是在一片知识的乐园里,到各种各样的地方去游览。这本书中有:《天牛在哪里产卵的》、《白蚁和蚂蚁是同类吗》、《马蜂是怎样筑巢?》、《蜗牛没有脚是怎么走路的?》等等。我个人认为《十万个为什么》可以开发一个人的智商和知识,还可以了解到世界上有很多物种及其生存环境。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知识在等着我们去发现,这本书就可以让我们知道。

我们如果对某个东西很好奇,我们就可以问《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不仅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还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6

“想想你的背影,我感受到了坚韧,抚摸你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不知不觉你鬓角露了白发,不声不响你眼角上添了皱纹……”这就是我喜欢的一首歌《父亲》,是刘和刚演唱的。每个人听到这首动情的歌时,不管你身在何处,都会不由自主想起养育自己的父亲,我也一样。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生病发烧了。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外面刮着风,下着雨。妈妈睡着了,只有我和爸爸醒着,家里没有退烧药,爸爸十分焦急,立刻迎着大风冒着大雨带我到离家最近的一家医院去看病。

在医院就诊、付款、取药,经过爸爸紧张的一阵忙碌后,我的烧终于退了,他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由于走的时候很仓促,爸爸只是给我穿好衣服并用毯子把我包裹着,他来不及穿上雨衣,只拿了一把小雨伞。在风雨交接的夏夜里,爸爸带着我走了大约三十分钟,因为雨大伞小,爸爸全身被雨淋湿,因此受凉了。

看着爸爸那雨水直流的头和不停咳嗽而颤动的身体,我想象到了爸爸渐渐老去的样子:他的腰也弯了,背也有些驼了,说话也吃力了……就像歌词中所说的那样“生活的苦涩有三分,你却吃了十分”。是啊,爸爸既要忙工作,又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十分辛苦。

通过这件事,我更爱我的爸爸了!也更加喜欢这首歌了。现在,我一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当时爸爸迎着大风、冒着大雨把我送到医院这件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爸爸对我浓浓的父爱。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7

翻遍整部《水浒传》,唯独对林冲的印象最为深刻。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是水浒英雄好汉中唯一一个收获了爱情的梁山好汉。

林冲的生性比较直,说话直来直去的,容易得罪人。他喜欢交好汉,也是所谓的“物以类聚”吧。他武艺高强,惯用丈八蛇矛。生像豹头环眼,燕颔虎须,身高八尺长,人称“豹子头”又唤“小张飞”。林冲对梁山忠心耿耿,打了许多胜战,立了许多功劳。受招安后随宋江、卢俊义征过辽国,田虎、王庆打方蜡后,在杭州染上了风瘫,但却不能痊愈。就被迫留在六和寺里有病,由武松陪在身旁照顾。半年后病故,追封忠武郎。

林冲是梁山泊英雄排名的第六位,上应天雄星,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的教头,生活非常美满。后来因为受到高衙内的侮辱和高俅的陷害,发配沧州牢城看守草料场。其间几经迫害,终不能忍,隧火烧草料场,杀死仇人,在风雪夜上梁山。林冲从容忍到反抗的变化把“逼上梁山”的“逼”字表现得形象生动,具体而有深度。

上山后,寨主王伦嫉贤妒能,多方刁难,要林冲献投名状,结果林冲与青面兽杨志打得难分上下,当晁盖等人上山入伙时,又托词推拒,林冲在吴用的刺激下,火并王伦,将王伦给杀了。推举晁盖为大头领,重新开拓了梁山的局面。

简而言之,就说林冲是富有正义感,武艺高强的梁山好汉。

我喜欢的字作文400字 篇8

我的相册里有许许多多照片,它们记录下了我成长的足迹。其中有一张照片,每当我看到它,就会想起一件快乐的往事。 我六岁那年的夏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沙家浜公园游玩。那天的天气很热,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大地,尽管我们打着遮阳伞,可还是汗流浃背。当我们走到荷花池边时,一阵风从湖面吹来,夹带着荷花的清香,让我们感到无比的凉爽和惬意。站在荷花池边望去,只见满池的荷花挨挨挤挤、竞相开放,真可以用“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来形容。

我兴奋不已,吵着要去采莲蓬。于是,我们租了一条船,爸爸妈妈荡起双桨,小船儿在荷花丛中穿梭。我第一次感觉到离荷花这么近,荷叶擦着船沿和我握手,荷花向我频频点头微笑。小蜻蜓立在花苞上,不禁让我想起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诗句来。一群群小鱼儿在荷叶下乘凉、嬉戏,远处不时传来鸭子们欢快的叫声。爸爸给我摘了一片碧绿的荷叶,我戴在头上当遮阳帽。妈妈给我采了一个莲蓬,我剥开外皮,露出一颗颗又白又嫩的籽儿,真是惹人喜爱。我尝了一颗,哇,还真甜!就在我陶醉其中的那一刻,只听“咔嚓”一声,爸爸为我拍下了这幸福的瞬间我拍过许多照片,惟有这张照片最自然,笑容最灿烂,它记下了那次快乐、难忘的荷花池之旅。